工程资料保存期限
加固工程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前期设计阶段,原始工程资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相关原始工程资料须妥善保存,《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T185-2009》对保存期限规定如下:
1.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 不宜少于5 年。
2.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的需要。
3.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
加固工程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前期设计阶段,原始工程资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相关原始工程资料须妥善保存,《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T185-2009》对保存期限规定如下:
1.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 不宜少于5 年。
2.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的需要。
3.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