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有住宅建筑
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
2.功能改造
以保障既有住宅的基本居住功能与使用安全,提升建筑品质为目的的改造工程。
3.适老化改造
为适应老年人生活需求而进行的改造。
4.结构改造
将引起主体结构体系、结构布置构件发生改变,以及因荷载增加导致结构承载力或变形不足需要处理的改造。结构改造分为结构整体改造和结构局部改造。
5.结构整体改造
将引起主体结构体系改变、主体结构布置明显改变荷载显著增加或对原结构产生新的薄弱部位的改造。
6.结构局部改造
改造后主体结构体系不变、主体结构布置不明显改变荷载未显著增加及对原结构不产生新薄弱部位的改造。